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党风廉政制度

 

一、党风廉政建设准则

1、党员必须履行党的义务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坚持党的奋斗目标,贯彻党的基本路线,发扬党的优良传统。

2、党员要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以及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,努力成为学习型教师。

3、党员要带头遵纪守法,以身作则,要忠于职守,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接受群众监督,不以权谋私,不行贿受贿,不假公济私。

4、要发扬艰苦朴素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。

5、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及从事商业活动。

6、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要勤奋敬业,积极进取,埋头苦干,开拓创新,带头做好本职工作。

7、党员要廉洁从教,热爱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带生,不赌博,不搞封建迷信。

8、党员要敢于弘扬正气,反对歪风邪气,在关健时刻和急、难、险、重任务面前,能够挺身而出,不怕牺牲。

9、开好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10、要忠诚守信,言行一致,公道正派,顾全大局。

二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

1、廉洁奉公,忠于职守。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,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2、校重大事项由集体商量决定,实行校务公开。

3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。禁止假公济私、化公为私。

4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,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。

5、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理,接收党员群众的监督,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予以公示。

6、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,不放任或纵容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。

7、提倡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。禁止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。不参加影响党风的宴请。

三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

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班子建设的主要内容,与党员考核、师德考核结合起来。

1、支部责任

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教育监督,建立校务公开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、法规,进行党性、党风、党纪和政纪教育。对党员干部从政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。

2、分层负责

校长抓副校长,副校长抓所属中层,中层、教研组长抓教师。

支部书记抓党员。

3、责任追究

对责任范围内人员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,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,还要追究领导责任。

廉政建设考核情况与入党、晋级、晋职、评优、树先挂钩。